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5 09:36:12

零接触、网上办——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0 09:45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税务局研发了个体工商户“一键申报”辅助工具,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渠道。
自2020年7月份征期起,全省自主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端、微信端,应用“一键申报”辅助工具,通过确认发票开具金额、补充未开票收入,合并申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二税三费”,纳税申报将更加轻松快捷。
“一键申报”辅助工具的使用操作,请点击视频浏览学习,同时可点击“阅读原文”自行下载《山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一键申报”辅助工具操作指引》,查看操作流程。↓↓↓↓↓↓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5/946_1593912970139.mp4

特别提醒:一是自主申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申报仍需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进行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费仍按原方式申报。二是临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或租赁、增值税税收减免优惠、多种行业兼营需要分别核算等复杂业务,不适用该辅助工具,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等申报功能完成申报。

投稿: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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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注意了!个体工商户“一键申报”辅助工具开始在全省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