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省辖市内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是否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5/240_1593911169294.mp4同一省辖市内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是否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在同一省辖市内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不再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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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
2.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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