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120000024 菌种种植销售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菌种种植销售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行业]120000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52号)文件规定: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可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菌类植物免征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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