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120000037 销售自产林木可否享受减免税?
销售自产林木可否享受减免税?
[行业]12000003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为: 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自产林木销售部分符合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可以办理减免税申请享受增值税减免。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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