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1:51:59

[行业]120000154 建筑企业收取工程预付款是否必须开具发票?


建筑企业收取工程预付款是否必须开具发票?
[行业]12000015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74号)规定: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可见,房地产公司要求施工单位在结算工程预付款时不得开具收据,开具发票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建筑安装企业收取工程预付款应当开具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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