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1:40:32

[行业]120000769 从事多种房地产开发,应如何计缴土地增值税?


从事多种房地产开发,应如何计缴土地增值税?
[行业]12000076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048号)的规定,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8号)第八条第(一)项的免税规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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