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1:40:02

[案例]130001314 我们单位采用地下水(即天然水)未经加工,直接供应给职工生活用和内部合作单位使用,是否需要征税?


我们单位采用地下水(即天然水)未经加工,直接供应给职工生活用和内部合作单位使用,是否需要征税?
[案例]1300013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4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 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就您描述的情况不属于用于生产,则应缴纳增值税。 您单位可以比照财税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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