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120000603 对小型出口企业,货物退(免)税是如何规定的?
对小型出口企业,货物退(免)税是如何规定的?
[行业]1200006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2号】第三条规定: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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