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120000115 公司可否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公司可否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行业]12000011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2)号第三条规定,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39号)第八条规定,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你企业周转资金短缺,且符合申请条件,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向省级国税局申请批准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并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