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4个单位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0〕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489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0号),我市申报的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4个单位(见附件)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发〔1999〕127号)和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6〕14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新设站单位要做好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规范化。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单位项目情况,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各新设站单位要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加强对博士后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各新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尤其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逐步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
五、各新设站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和我市组织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队伍。
希望各新设站单位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做好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4个单位名单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
4个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天津第一机床总厂
3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4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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