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增设10个分站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0〕432号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10个分站的通知》(博管办〔2010〕60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增“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等2个分站,在天津港保税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增“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等4个分站,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增“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雷沃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分站,开展博士后工作。根据原人事部《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发〔1999〕127号)和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6〕14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规范化。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单位项目情况,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各新设站单位要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要加强对博士后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各新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尤其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逐步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
五、各新设站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和我市组织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队伍。
各新设站单位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做好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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