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120000507 农户按购买方的订单要求,将自己种植的蔬菜晾晒成菜干销售,是否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农户按购买方的订单要求,将自己种植的蔬菜晾晒成菜干销售,是否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行业]120000507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52号)规定,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 )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综上述,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对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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