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1:20:58

[行业]120000168 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


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
[行业]12000016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45号)规定: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 根据上述规定,主营市政道路、公路工程的贵公司,收取上述土地补偿金80万元,应属转让土地行为,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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