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1:16:44

[案例]130001469 我有一份增值税发票已经过期,除了退回供应商外还有什么办法处理呢?


我有一份增值税发票已经过期,除了退回供应商外还有什么办法处理呢?
[案例]130001469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0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相关规定,该发票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但超过90天期限没有认证抵扣,则不能再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及重开。 请企业按上述规定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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