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338 固定资产发票抵扣认证与原材料发票认证一样吗?
固定资产发票抵扣认证与原材料发票认证一样吗?
[案例]130001338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抵扣认证程序与原材料发票认证程序是一样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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