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0:59:36

[案例]130001298 我4月10号,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那我4月把发票拿去税所扫描,我5月做4月的账时,可以抵扣吗?


我4月10号,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那我4月把发票拿去税所扫描,我5月做4月的账时,可以抵扣吗?
[案例]130001298
根据《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规定,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因此,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凭证后,应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采集扣税凭证数据并形成待比对文件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每月月底或次月纳税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取回稽核比对结果读入电子申报系统申报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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