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0:56:59

[案例]130001295 车辆税收如何征收?


车辆税收如何征收?
[案例]13000129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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