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0:56:03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长地税发[2007]44号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7年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7年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地税发44号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7年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地税发44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局、所):
现将《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7年年审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右侧下载)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长地税发[2007]44号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2007年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