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249 商业零售企业销售电脑,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商业零售企业销售电脑,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案例]13000124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电脑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贵公司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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