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845 修理厂能认定一般纳税人吗?
修理厂能认定一般纳税人吗?
[案例]130000845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规定: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第二十八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请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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