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0:33:19

[行业]120000764 自有资金进行开发,土地增值税怎样计算?


自有资金进行开发,土地增值税怎样计算?
[行业]120000764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3年第138号)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开发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无银行利息支出,则不能计算利息费用的扣除,只能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另不论财务制度如何规定--竣工前的利息计入开发成本或者竣工后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在计算扣除项目时房地产开发成本一项并不包括前两项利息支出(财务制度中开发成本的归集内容和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成本的归集内容不同),也不能加计扣除,竣工前后的利息支出只能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按照不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5%以内进行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行业]120000764 自有资金进行开发,土地增值税怎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