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3〕47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随着形势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对相关统计分析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部门行业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系统行业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
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继续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汇总工作。
三、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各单位季度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送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分析报告要求紧扣市场供求动态和热点问题,内容详实具体,文字一般1000字左右。报送的分析报告将择优作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市场分析报告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首次报送时间为2013年3季度末。季报表电子版可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五、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分析报告透彻实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市场工作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今后,将在每年末对各区县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优秀者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内给予通报表扬。
联 系 人:马永权、李浩然
联系电话:23269123
电子邮箱:1159971191@qq.com
附件: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统计报表(表1至表11)
2013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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