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3〕530号
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专家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2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度我市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13年度将组织约300名专家到区县级以下单位、广大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提高人才效能,不断完善专家服务基层政策措施,健全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机制,优化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平台,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在解决技术难题、培养基层人才、转化科技成果、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家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行动。组织我市各类专家深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生产一线,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研发、生产、管理和经营等方面的难题,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大中小企业合作,建立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模式,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吸引、选拔和培养力度,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展医学专家下基层惠民生对口帮扶行动。组织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专家深入区县基层,通过专家义诊、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技术培训等方式,对口帮扶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涉农区县二级医院工程,促进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基层医疗科研能力。
(三)开展专家服务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行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医学、心理学领域专家为我市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保健咨询服务,通过举办健康讲堂、专项体检及健康状况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做好一线高层次人才的健康保健工作,使他们以充沛精力和健康体魄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活动方式
(一)组织专家服务团。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组织对口专家组成服务团开展短期服务活动,围绕各区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等发展需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示范、对口、即时、自助服务等活动。重点是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为主线,组织在津各类专家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通过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研发、生产、管理和经营等方面的难题,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
(二)举办高端讲堂。定期举办人才与经济大讲堂及健康大讲堂,邀请经济、管理、医疗保健等领域的著名院士专家,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专题报告,进一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长效机制。
(三)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根据我市发展规划和基层经济科技发展需要,在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基层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城镇社区等设立专家服务基地,承接专家智力资源转移。以基地为平台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合作攻关、培养人才、技术咨询等。专家可依托基地开展长期对口服务,也可短期开展巡回服务,还可以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供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
四、专家来源
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的专家主要来自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在津两院院士、天津市政府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以及其他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系统、区县要结合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专家服务基层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撑条件,统筹安排好本区域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各区县、各系统请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二)切实创造良好条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为专家服务基层创造良好条件。专家经单位同意到基层服务期间,其原单位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基层单位要选派得力助手或组建专门团队,配备精干工作人员,确保专家在基层顺利开展工作。
(三)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专家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心系群众、勇于实践的崇高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家服务基层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先进事迹、模范人物,请在报送专家服务基层总结情况的同时,将有关图文材料、新闻线索等一并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联系人:王世鹏;联系电话:23116958,23398970(传真)
2013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