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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14号 关于天津星通联华车联网信息应用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4 10:15:5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天津星通联华车联网信息应用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14〕14号
有关单位:
你们报送的关于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天津星通联华车联网信息应用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符合相关申办条件,同意这些单位为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此复。
附件: 天津星通联华车联网信息应用有限公司等9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2014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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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14号 关于天津星通联华车联网信息应用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