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渝府〔2018〕4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渝府〔2018〕47号原文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291.html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重庆市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长寿府文〔2017〕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面积18.81平方公里,共6个区块,四至范围为: 区块一:东至晏家街道王家洞水库,南至化北路,西至齐心西一路,北至河泉北四路; 区块二:东至江南大道大堡村,南至茶涪路,西至长江,北至茶涪路; 区块三:东至菩提东路北段,南至渝利铁路,西至南北大道,北至横二路; 区块四:东至桃花溪支流,南至渡南一路,西至菩提东路,北至渝利铁路; 区块五:东至朱家湾500kV高压电力线,南至塘坎湾,西至桃花溪,北至榨坊湾; 区块六:东至北城大道,南至新市惠民村,西至朱家湾500kV高压电力线,北至新市何石井村。 二、你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营造创新创业生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增强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和带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重庆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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