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确认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变更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14〕48号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管人变更及管理合同备案的函》(中信托字〔2014〕32号)和管理合同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登记号仍为120000100025,其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变。受托人仍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仍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变更后计划设立壹个证券投资组合。
请新老账户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并做好业务衔接工作。
2014 年2月11日
抄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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