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39:59

[案例]130001145 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09年之前自用的旧设备如何报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09年之前自用的旧设备如何报税?
[案例]1300011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后,应填写《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申报表》(见附件2),并持下列资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旧设备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凡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证齐全的,实行出口环节免税不退税(以下简称“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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