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包”实验性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42号
“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扎实推进“职业培训包”的开发与应用,验证“职业培训包”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现就做好实验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阶段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实验性培训实施方案并开展实验性培训工作。承担实验性培训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资质。
二、培训目的
通过实验性培训,对开发的“职业培训包”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对开发的“职业培训包”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标准包是否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岗位技能的需要,是否与本市企业先进生产经营技术、设备、工艺水平相一致,是否满足培训目标的要求,培训标准是否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二)指南包是否内容充实、指向性明确、便于使用者(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学员)选择。
(三)资源包是否满足各类人员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面授、函授、自主学习等)的要求。
(四)培训模式是否先进、多样,是否能达到培训目标的要求。
(五)培训效率比以往的培训模式是否有所提高。
三、实施方案
项目开发单位会同培训机构编制切实可行的实验性培训实施方案,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验性培训学员的确定。培训学员应包括在职职工、在校学生和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
(二)实验性培训等级和人数的确定。每个职业的培训包都应进行实验性培训。初、中、高级工培训包每班为20-40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包每班为5-20人。
(三)培训质量的验证。采用培训后用人单位对学员岗位能力的反馈;学员对培训质量的反馈;学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优秀率的反馈等方法检验培训质量。
(四)培训效率的验证。采取与传统培训模式相对比的方法,验证培训时间、培训成本、培训规模等方面的变化。
(五)师资和培训条件的验证。依据实验性培训结果和用人单位及学员的反馈,对师资标准、设施设备标准、场地环境标准进行验证。
四、职业技能鉴定
实验性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职业培训包”的职业标准、鉴定标准和鉴定试卷进行技能鉴定。
五、撰写技能鉴定分析报告
技能鉴定结束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向市培训包办公室提交“职业培训包”实验性培训技能鉴定分析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培训单位,鉴定的职业、等级、人数、时间、人员类别等基本信息;
(二)鉴定成绩单及成绩分析;
(三)鉴定标准和考核试卷分析;
(五)“职业培训包”有关鉴定标准、鉴定方法和鉴定试卷等方面的建议。
六、撰写培训报告
实验性培训结束后,项目开发单位应配合实验性培训机构撰写实验性培训报告,并报市培训包办公室。实验性培训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实验性培训实施方案;
(二)实验性培训班期及学员花名册;
(三)职业技能鉴定结果;
(四)实验性培训质量分析;
(五)实验性培训效率分析;
(六)“职业培训包”职业标准分析及建议;
(七)“职业培训包”培训标准、设施环境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分析及建议;
(八)“职业培训包”考核标准分析及建议;
(九)“职业培训包”职业指南分析及建议;
(十)“职业培训包”培训指南分析及建议;
(十一)“职业培训包”考核指南分析及建议;
(十二)“职业培训包”课程资源分析及建议;
(十三)“职业培训包”学习资源分析及建议;
(十四)“职业培训包”信息资源分析及建议;
(十五)其他有关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七、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组织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实验性培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成本100%-50%的培训费补贴和技能鉴定费补贴;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享受定额培训补贴职业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和600元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鉴定费补贴。各类人员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应按《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4号)及有关规定,履行开办备案、技能鉴定、补贴申请等手续。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发单位应会同职业培训机构编制切实可行的实验性培训实施方案,细化验证指标,参与实验性培训过程,听取培训教师、用人单位、培训学员和技能鉴定单位的反馈,配合实验性培训机构撰写实验性培训报告,根据实验性培训验证结果,修改完善“职业培训包”成果内容。
(二)实验性培训机构要按照实验性培训实施方案和项目开发要求,认真开展实验性培训,及时收集培训教师、用人单位、培训学员、技能鉴定单位的反馈,分析整理实验性培训数据,验证“职业培训包”成果,会同项目开发单位撰写实验性培训报告。
(三)跟踪指导专家要采取“陪读”、“体验”的方式,跟踪实验性培训和技能鉴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模式、技能鉴定和验证方法进行指导,指导项目开发单位和实验性培训机构撰写实验性培训报告,指导项目开发单位根据实验性培训验证结果,修改完善“职业培训包”成果内容。
2014 年 5 月 2 日
(联系人:王明茹 ;联系电话:2822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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