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27:21

[案例]130001042 商业改工业进项抵扣票认证可否不走账?


商业改工业进项抵扣票认证可否不走账?
[案例]130001042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7号 ] 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贵单位需要抵扣的发票应当按以上规定执行,而且认证后必须走账。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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