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23:11

[行业]120000530 企业经营外购砂和煤炭后再转售如何确定增值税税率?


企业经营外购砂和煤炭后再转售如何确定增值税税率?
[行业]1200005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17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上述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如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主要经营砂和煤炭的商业流通,应依据上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砂和煤炭销售收入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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