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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344号 关于天津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22:1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天津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14〕344号
有关单位:
你们报送的关于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天津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符合申办条件,同意你们为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此复。
附件:天津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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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344号 关于天津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