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284 农村合作社育苗养殖淡水鱼如何纳税?享受何种税收优惠政策?
农村合作社育苗养殖淡水鱼如何纳税?享受何种税收优惠政策?
[案例]1300022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因此,请您对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免征、减征增值税、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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