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9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贯彻《条例》宣传月活动,定于9月份开展学习宣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参赛范围。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组织人事干部及事业单位职工参与。
(二)竞赛方式。参赛人员可查阅9 月 4 日 《天津日报·人力社保专刊》,参与答题活动,或登录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tj.gov.cn/),在首页点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栏目链接,下载竞赛试题,参与答题活动。
(三)时间安排。本次竞赛答题时间自9 月 4 日 (星期四)起,至9 月 30 日 (星期二)止。请各区县、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在竞赛结束后,统一组织回收本地区、本系统的竞赛试卷,于10 月 10 日 (星期五)前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二、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本次竞赛共设优秀组织奖5名。获优秀组织奖的,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个人奖。本次竞赛共设个人奖34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纪念奖200名。以抽奖方式抽取相应的奖项,并给予一定奖励。
获得个人奖项的人员,视同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6学时。
三、相关要求
各区县、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本系统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赛,努力在全市形成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增加《条例》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附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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