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10:49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附件1 大连市普通发票印制、审批制度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普通发票印制、审批制度
大国税发第13号附件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审批制度
大国税发第13号附件1
全文有效
1996年1月12日
一、普通发票印制办法
(一)普通发票由省国家税务局审批的发票定点厂印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发票。
(二)大连市国税系统的普通发票(包括通用、自制)审批印制工作统一由市局发票管理所负责;各县市区税务机关不再承担发票的审批印制工作。
(三)大连市国税系统的普通发票批准文号要注明批准税务机关简称、年度、版数、联次。如:96年第一次印制商业零售五联发票,要冠以“大国税(96)第一版(5)”。
(四) 版次以年度为界限,按印制次数分别标明版次。一九九六年第一次印制的,均标以(96)第一版;第二次印制的,均标以(96)第二版,余类推。
(五)以年度为界限,按发票种类分组编号,字轨号码为七位数,依次从一号到一百万号止;超过一百万号,再从一号编起。
(六) 以年度为界限,按不同企业和发票种类分别编号,并分别从一号编起。如A、B、C三个企业分别印制A、B、C三种发票各1000册,则其编号为0000001-0050000;当年第二次印制的,则从0050001编起,余类推。
二、普通发票印制审批程序
(一)通用发票印制审批程序
通用发票的印制,由各基层局向市局发票管理所申报用票计划,市局根据需要按规定统一审批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联系印制厂印制各类普通发票。
(二)自制发票印制审批程序:
1、自制发票要严格控制,需要印制的企业必须是有固定生产场所,财务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
2、自制发票的企业要自行设计发票式样(一式两份),填报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申请表,持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付本,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3、基层局对自制发票单位申报的各种资料审核同意后,要统一编号和批准文号,在发票领购簿上编写自制证号,并登记自制分户底帐和发票领购簿。由基层局将票样一式两份和申请表报市局发票管理所;
4、市局负责对基层局上报的企业自制发票式样进行审批,并指定发票定点厂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找印制厂印制自制发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企业自制发票,一律要有存根联,印制量一般为一年,最多不得超过两年用量;
6、自制发票由发票定点厂负责送货上门,如有质量问题或不合格产品,自制单位可直接找印制厂家交涉。自制发票单位验收合格,由印制厂和自制发票的企业直接结算,并代收发票管理费。
发票销售价格=发票出厂价格×(1+20%)
7、自制发票要印制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码,位置在发票的左上方,税务登记号由自制企业自行填写在发票样上。
8、按照普通发票印制工作流程表,印制普通发票,从企业申请到审核、审批、印制、验收、入库各环节进行登记交接,严格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9、“出口专用”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编号和批准文号,并备案,不套印发票监制章、不使用专用水印纸,由指定发票定点厂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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