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09:5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举办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14〕42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考评水平和鉴定质量,更好地开展“职业培训包”实验性鉴定工作,将于11月份举办考评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1 月 1 日 (星期六)至3日,在华城宾馆(南开区迎水道47号,迎水道与红旗南路交口)六楼多功能厅举办。11 月 1 日 上午8时30分前报到。
二、参训范围
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从事职业为目前我市急需紧缺职业,且具有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愿的职业技能人员,共约120人。
考评员申报条件:
    (一)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熟练掌握本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三)能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考评员职责。
三、内容方式
(一)近期职业培训鉴定的形势和任务。
(二)鉴定中心工作情况介绍及改革思路。
(三)“职业培训包”开发与技能鉴定。
(四)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五)国家职业标准及命题要求。
(六)考评员工作规范与管理。
(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评人员资格考试。
四、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请参加培训人员遵守培训纪律,提前10分钟入场,出勤情况将作为考评员资格考核参考依据。请各单位于10 月 20 日 (星期一)17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反馈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孙楠
联系电话:28228569、18622880377、28229235(传真)
电子邮箱:tjjdzx@163.com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吴洁
联系电话:23676129(传真)
电子邮箱:zhidao401@126.com

附件: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申报职业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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