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09:43

[案例]130001630 销售自已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是按3%征收还是按2%征收?


销售自已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是按3%征收还是按2%征收?
[案例]130001630
没有冲突,但确实很容易混淆。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属于旧货的范围,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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