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附件15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外来办票人员须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外来办票人员须知
大国税发第13号附件15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外来办票人员须知
大国税发第13号附件15
全文有效
1996年1月12日
一、办票人员必须由税务干部担任,人员、数量和身份要符合办票要求。
二、外来人员、车辆要认真填写出入库登记手续。
三、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听从库房保管员、守库员指导。
四、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重地,不得带领非办票人员(民工、临时雇用、聘用人员等)进库房内。
五、不得移动库房的一切设置和器材。
六、不准携带包、袋和私人物品进入库房内。
七、对不听从库房保管员和守库员劝告者,要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
八、与库房保管员办好发票的入库、出库手续,当面查点清楚,一经出库,责任自负入库发票数量不符的应及时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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