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对部分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津人社办发〔2014〕11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依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津劳社局发〔2009〕71号)及有关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局对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班次进行了例行检查。发现个别培训机构存在“上大课”、异地培训、擅自更改培训计划、出勤率低、无人上课等违规现象。为维护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确保补贴资金有效使用、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对天津市津滨职业培训学校等12家培训机构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天津市津滨职业培训学校等存在“上大课”、异地培训、擅自更改培训计划、出勤率不达标问题的7家培训机构通报批评,违规培训班次不予补贴,并责令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对天津市益华诚职业培训学校等存在无人上课问题的4家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班次不予补贴,并责令在12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开展政府补贴培训资格。
望各培训机构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职业培训。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大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职业培训补贴在引导职业培训、促进提高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全市职业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通报批评的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2.暂停12个月政府补贴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单
2014年11月7日
附件1
通报批评的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违规行为
1
天津市津滨职业培训学校
上大课
2
天津市天保职业培训学校
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3
天津市华辰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班在企业异地培训
4
天津市宁河县劳动职业技术学校
技能班在企业异地培训
5
天津市幸福家缘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班在企业异地培训
6
天津市紫光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班在企业异地培训
7
天津市仁好职业培训学校
出勤率不达标
附件2
暂停12个月政府补贴培训资格的
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违规行为
1
天津市益华诚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班在企业异地培训、无人上课
2
天津市申方职业培训学校
无人上课
3
天津市通远职业培训学校
无人上课
4
天津市鑫成职业培训学校
无人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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