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2:02:1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121号
市海洋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海洋局关于评选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本市海洋系统各单位和部门。
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本市海洋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在近5年内做出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分配名额,我市将推荐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
市海洋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被推荐对象:
1.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海洋局党组决策。
2.道德风尚优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泛开展诚实守信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高。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勤政廉政。干部职工队伍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海洋管理及服务工作。
4.业务水平领先。在海洋法规规划编制、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海洋执法监察、科技兴海、海洋科普宣传及公益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洋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合同约定和行业规定,纪律严明,管理规范,近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员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6.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勇于担当,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被推荐对象:
1.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业绩显著。在海洋法规规划编制、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海洋执法监察、科技兴海和公益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一流,成绩卓著,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所在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力;
3.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威信;
4.诚实守信。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尊重事实,真诚文明,享有较高信誉,无不良记录;
5.热爱海洋事业,扎根本职工作,开拓进取,作风优良,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团结同志,甘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6.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7.从事海洋工作5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程序
1.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由市海洋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内进行民主推荐,局属各单位的被推荐对象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市海洋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需于11 月 25 日 (星期二)前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召开由市海洋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考民主推荐结果并结合事迹材料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3.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我市推荐对象,报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4.经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我市正式推荐对象后,由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在《天津日报》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涉密的被推荐对象不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5.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对待参加评选。
3.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要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对象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业绩,是干部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被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因为违法违纪等原因丧失先进性的受表彰对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5.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被推荐对象有关材料。被推荐对象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附后。
对正式推荐对象需填报《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推荐的先进个人同时附2寸彩色近照5张(照片电子版一并报送)。上述有关表格在国家海洋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www.soa.gov.cn。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市人力社保局、市海洋局联合成立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见附件)。

联系人:市海洋局办公室 吴剑
联系电话:25320186;13820470636、66297704(传
真)
电子信箱:tjshyj@126.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旭道渤
海监测监视基地1号楼 300480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梁金榜
联系电话:83605284、23307843(传真)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市海洋局
2014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蔡明玉 市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玉瑄 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白文涛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先杰 市海洋局办公室主任
刘 强 市海洋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孙振昆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先杰(兼)
孙振昆(兼)
成 员:梁金榜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吴 剑 市海洋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 潇 市海洋局纪检监察室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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