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48:1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国网天津宁河供电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及管理合同备案的函
津人社局函〔2015〕32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国网天津宁河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变更及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太平养老津〔201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国网天津宁河供电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仍为120000090008。受托人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2015 年 1 月 23 日



抄送:国网天津宁河供电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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