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47:5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增设13个分站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15号
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 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批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增设分站的通知》(博管办〔2014〕81号),批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天津天达联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个分站;在天津港保税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顺昊细胞生物技术(天津)有限公司”2个分站;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美德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2个分站;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个分站;在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天津大学前沿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国民天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个分站。
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6〕149号)和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建立博士后工作体系。要努力学习国家、我市和所在区县的博士后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建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负责、人力资源、科技、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指派专人从事日常管理工作。要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完备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各新设站单位请于4 月 30 日 (星期四)前,将本单位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今年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要积极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 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对申请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围绕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智力优势。要积极申报中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等资助项目。人社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定期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乃至撤销设站资格的处罚。
三、积极参与各项 博士后活动。要积极参与国家、我市和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的各项 博士后活动,及时和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市博士后协会沟通,充分利用 博士后协会和“天津博士后”网(www.tianjinpostdoctor.org.cn)的资源优势,与我市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交流合作。

联 系 人:杨妤
联系电话:23398970
电子邮箱:tianjinbsh@126.com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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