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47:4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地税计[1997]31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收取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工本费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收取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工本费的通知
辽地税计31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收取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工本费的通知
辽地税计319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中)、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分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省局决定,自1998年起,对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免收工本费。同时,省局不再向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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