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2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 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要求,第十一批全国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 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设站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电子表格在天津博士后网http://www.tianjinpostdoctor.org.cn下载区下载),报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或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或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于4 月 1 日 (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佐证材料也需要扫描成电子版)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三)市人力社保局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单位名单,报人社部审批。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还须于 4 月 10 日- 4 月 15 日 登录中国 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为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审核、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和申报优势,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材料。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装订成册(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附件(重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勿超过20页)。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字体仿宋三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6”;申报表格用宋体小四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0”;非汉字均用Times New Roman体。
联 系 人:杨妤
联系电话:2339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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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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