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职称总结及颁发职称证书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2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职称信息化管理、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总结职称评审中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评审政策和工作程序,不断改进今后职称评审、考试、认定等各项工作,将开展专业技术职称总结工作,同时颁发201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总结工作
各区县、各单位、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对2014年度职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 月 28 日前 将职称工作书面总结及《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统计表》(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hrss.tj.gov.cn下载),一并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系列(专业)开展工作情况。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职称评委会开展工作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包括完善评委专家库制度、遴选评委专家、规范评委会工作程序、严格评委会工作纪律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收到的明显成效。
(二)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各区县、各单位在职称申报工作中组织领导、选拔推荐、公示呈报以及聘任管理等方面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反映。在推荐、申报、公示过程中接到过何反映,是如何妥善处理的。
(三)大力落实非公组织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职称评审政策。各区县、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非公组织2014年度职称评审情况,申报人员与通过人员的具体数据,其中民办学校与民营医院的数据单独统计;职称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措施的效果,列举具体相关数字和典型事例;2014年度职称工作调研活动落实情况。
(四)对职称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区县、各单位及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对今后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改革,改进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科学性和公正性、完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评委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颁发职称证书工作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1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实行现场审核颁发证书再网上报送职称采集信息的方式。
(一)证书颁发
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汇总所有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认真填写《2014年度天津市职称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及颁发证书登记表》(A3纸打印一式2份,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hrss.tj.gov.cn下载)并加盖本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印章,连同评审通过人员通知及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于2 月 11 日 至3 月 31 日 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到市职称办领取职称证书。
(二)信息采集
领取职称证书后,请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在一周内将补充完整证书编号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市职称办电子邮箱。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信息,高中初级人员信息须按级别分别填写。
2.请各单位将各系列、专业评审通过人员通知按《登记表》顺序排列。
3.各单位在完成全部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汇总并报送总结后,方可领取职称证书,每个单位原则上只领取一次。
联 系 人:徐小光、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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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和平区唐山道18号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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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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