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5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合会,有关单位:
为发挥好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要求,定于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 月 21 日 至27日。
二、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服务对象
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者;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安排
招聘周整体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工商联和各高校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一)收集岗位信息。在招聘周活动开展前,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和各区县公共服务机构联合各级工商联收集整理企业真实有效的空岗信息,重点筛选民营企业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岗位,同时邀请有积极性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现场招聘,并做好活动期间岗位信息发布的准备。
(二)开展招聘活动。在招聘周活动期间,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组织,以各单位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集中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联合高校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等活动。各区县招聘专场活动不少于2场。
同时,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我市将在天津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设置活动专区,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及时将收集整理的相关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予以发布。
(三)提供公共服务。招聘周期间,各相关单位应在活动现场开展集中服务,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做好就业见习、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和兑现工作。同时,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县要尽快成立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总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部署,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各自优势,确保招聘周活动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分工。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招聘会和岗位信息;教育部门要组织并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法律援助和媒体宣传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按时上报情况。招聘周期间,人力社保、教育、总工会、工商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的活动情况,并于4 月 20 日 (星期一)前将活动整体方案和招聘活动安排及时报各自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于4 月 28 日 (星期二)前将招聘周情况总结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处。
联 系 人:曹亚新
联系电话:83218159
电子邮件:jiuyechu104@163.com
附件: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_津人社办发〔2015〕53号 附件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
市总工会 市工商联
201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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