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关于上报“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0〕23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31号)精神,为做好“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建立“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数据库。
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将2006年—2008年“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人员期满后及2009年、2010年招募人员信息,2009年、2010年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2009年、2010年“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分年度于2010年10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上报的各类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政治面貌、服务方向、参加年份、毕业时间、服务盟(市)旗(县、区)、服务单位、考核等级、去向、联系电话。人员信息分别以纸制(A4纸)和电子版ExceL形式上报。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员信息分别与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汇总上报。
联系人:曲有
电话:0471-6610900
传真:0471-6610900
电子邮件: gxbysjyf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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