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 11:33:4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6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94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研修的重要意义
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措施,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培养方式,对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高级研修项目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依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津人才办〔2014〕26号)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
二、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承办高级研修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附件1)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招收学员通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于5 月 18 日 (星期一)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招收学员通知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汇总,待项目举办前,由我局将招收学员通知报人社部审核后印发。市级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1个月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招收学员通知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我局将定期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等媒介发布相关研修通知。
三、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每期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每期学员50人,学员应面向全市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每期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可以适当吸收一定数量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每期学员总人数的20%。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真正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认真进行项目总结
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前,学员经考核合格,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市级高级研修项目颁发《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证书》。项目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确定培训学员名单,提前将名单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申领证书。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总结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请于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15日内,将总结报告、《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参会学员签到表》(附件3)、《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附件4)、《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5)、《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6)等有关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人社部全额资助,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专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现场考察交通费等,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员的管理,进一步转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风,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务求取得实效。我局将对部分项目进行监督巡查,工作中遇有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杨杙
联系电话:23116958
电子邮箱:tj_jxjy@163.com

附件:1.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参会学员签到表
4.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
5.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6.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附件:津人社办发〔2015〕65号 附件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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