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津人社局发〔2015〕36号
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单位:
为激励企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意见》(津劳社局发〔2007〕90号)要求,决定命名天津港中航油码头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为“天津市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效期为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2018 年 5 月 22 日 ;命名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55户企业为“天津市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效期为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2017年5月 22日;命名天津市宝坻区升百合制衣厂等5162户企业为“天津市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效期为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2016 年 5 月 22 日 。
希望被命名的企业巩固和谐创建成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津人社局发〔2015〕36号附件
市人力社保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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