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21:12:08

石河子税务局“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3 15:18 编辑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发票违法案件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企业类型:外贸企业;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八团天津路台州小区步行街6号楼106室;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掺混肥、化肥的生产和销售、研发及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车辆租赁服务。
二、纳税人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兰州荣济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济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896196.55元,税额152353.45元,并于当月申报抵扣。经查发现该公司与荣济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三、处理处罚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

四、案件执行情况
该公司已缴纳罚款100000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2020年6月29日

来源:阿拉尔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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