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1:10:00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8〕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起,对黑大豆(税则号为1201009200)出口免征增值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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